毕竟,他在这种灌木丛里没有走过,体力还是跟不上。

    看着路彦琛如履平地,他有点羡慕,心里更是无比复杂。

    他的声音有点不稳“也不是认识你之后,就不崇拜了,只是知道,你跟朵朵和小梦的关系之后,心里有点复杂,我们虽然才见了三次,每一次也没有什么交流,但是,我感觉你并不是很喜欢我!”

    路彦琛的声音不冷不热“你觉得,我应该喜欢一个男人?”

    薄锦年瞬间被路彦琛的话噎住了“不是,我不是这个意思,我只是觉得,你好像喜欢……”

    薄锦年的话还没有说出来,路彦琛突然猛地窜了前去,他的速度很快,薄锦年都没有怎么看清楚,就看见路彦琛提着一只兔子走到他旁边。

    他把兔子扔到薄锦年脚边,开口道“晚上有吃的了,拿着!”

    薄锦年看到路彦琛正在擦拭一把瑞士军刀,他的目光更复杂了。

    他低头看了看脚边的兔子,兔子的脖颈有伤口,应该是刚才一刀毙命。

    薄锦年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,路彦琛这样的贵公子,有这样的本事。

    男人之间,崇拜力量。

    看到路彦琛这么厉害,薄锦年的心里,隐隐有些羡慕。

    刚才说到嘴边的话,不知道怎么的,就说不出来了。

    路彦琛把军刀擦干净,已经继续往前走了。

    薄锦年赶紧把脚下的兔子提起来,跟了上去。

    因为第一次做这样的事情,看着兔子身上的血,薄锦年把它的脚提在手里,感觉有点不舒服。

    他们继续往前走,薄锦年有点累了,可是,他却根本听不到路彦琛的呼吸有什么起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