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是的!他是负责从汉堡向巴黎运送精酿啤酒的,您知道的,精酿啤酒这东西容易腐坏。”

    “哦!您请继续。”俾斯麦点了点头,他知道汉堡啤酒在巴黎贵族圈中很流行。几乎是宴会的必备品!

    “他从塞纳河中捞上来一个人,是一个大明人。姓郑!”

    “姓郑?”听到这个姓氏,俾斯麦的眼仁缩得跟针鼻一样大小。巴黎的事情他当然知道,普鲁士可不想和这件事情扯上任何关系。

    “对!姓郑,这是他随身的东西。一个皮带卡子还有手表,他受了枪伤,很严重的枪伤。马丁爵士说,如果皇家医学院的医生们愿意施救的话,他还有可能会活。不然,死定了!”

    道森爵士说着,从怀里掏出一个口袋。将口袋里面的皮带卡子和手表倒出来,放在俾斯麦的办公桌上。

    俾斯麦看了一眼这两样东西,以他老道的毒眼,只是瞥了一眼就明白。这两样东西都是铂金的,皮带卡子虽然普通,但做工之精美,已经超越了任何欧洲人的手艺。

    至于那快手表,就算是腓特烈大帝手腕上那一块,都没有这一块值钱。

    “人在哪?”刚刚还懒散的老者,如今眼神犀利如鹰。

    “在……外面,马丁爵士在看护着他。他说,再不救治那个大明人撑不了多久了。”

    “赫尔曼!赫尔曼!”俾斯麦抓起帽子,就准备往外走。

    “首相大人!首相大人!施密特伯爵还有话让我带给您。”看到俾斯麦要走,道森赶忙说话。

    “赫尔曼,去门口的马车上,把那个病人立刻送到皇家医学院去。告诉保罗院长,就说是皇帝陛下的命令,无论如何也要救活那个人。”手已经握在门把手上,俾斯麦却转身对身后的赫尔曼命令。

    “是!”赫尔曼显然是个军人,对着俾斯麦敬了一个礼之后,转身走了出去。走廊里面响起一连串儿大马靴的声响!

    “说吧!施密特要你告诉我什么?”多年的政治经验让俾斯麦知道,那个永远都不会安稳的威廉公爵,一定想要做些什么。

    威廉公爵和俾斯麦是多年的老对手,俾斯麦不会告诉道森,施密特其实是俾斯麦年青时的侍从官。

    “他说……!”道森四下看了一眼,确定办公室里面只有他和俾斯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