却听见对方一板一眼地回道,“我介意。”

    衣服沾上烟味,回去会被奶奶闻到的。

    赫,还挺有脾气。

    把已经捏在手里的香烟揣回兜里,男人抬头,看向对面的年轻人。

    二十来岁的年纪,长得倒是浓眉大眼,眉眼还带着些许少年意气,他身材高大,胳膊线条流畅结实,简单的白t都能撑出形来,是小妞喜欢的什么健气小奶狗,元气运动少年。

    目光清正,还带着几分未经世事的单纯,只眼下青黑一片,泄露出重压下的疲惫倦怠。

    还是个孩子。

    他更为对方感到可惜了。

    下海之前,他也是个编辑,虽然名不经传,带的作者也没一个出息的,但并不妨碍他作为编辑的基本业务能力。

    以他阅文无数的经验,要是按照这样的水准写下去,只要后面剧情不崩的厉害,一书封神也不是不可能,有大火的潜力。

    找个适合的平台,注册个账号,发表新文,要是火了,潜心磨练个两三年,营销一波,说不定就能成为下一个网红写手。

    “真的不再思考一下?说实在的,我觉得你的写的挺好。要是想卖钱的话,只有开头和大纲,可能不行。”

    “你知道的,我们这做的都是见不得光的行当,一般买家都是过了好几手买断的,一次性买卖,轻易不会透露什么消息。”

    “你这连初稿都算不上,难不成还要找人再续写?要等你把后面的章节写完,牵扯太多,时间太长,老板们应该不会乐意。”

    “而且……”男人欲言又止,还是说出了最关键的原因,“你这写的太好了,我们这边大部分主顾,估计是比较少有这样的需求。”其实目前为止是没有。

    他说的委婉,一般知名度越高的写手,越爱惜羽毛,哪怕是自己抄自己,炒冷饭,或者是请长假出去采风,暂时封笔之类的,也不会去找代笔或者枪手。

    毕竟,一旦出事,那就真的是身败名裂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