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约是因为这名演员的晚年过得不怎么好,并且《月之暗面》卖得太好了,于是克莱尔-托里在有心人的“提点”之下,于2004年起诉平克-佛洛依德乐队和《月之暗面》的发行方百代emi唱片,要求将自己列为专辑的“共同创作人”,并获得相应的酬劳。

    最搞笑的是,由于在当时聘请克莱尔-托里时,没有人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,双方连合同都没有签,只有一份口头约定。

    过程大概是这样的。

    平克-佛洛依德:“过来帮我录个歌,大概一两天就能搞定,给你30英镑的报酬。”

    克莱尔-托里:“好的,没问题。”

    三十年后,克莱尔-托里突然想起这件事,顿时发觉,咦,当时没签合同,那我可以碰瓷啊!

    法官:“根据法律

    ,克莱尔-托里事实上参与了《月之暗面》专辑的创作,并且没有在合约中注明【酬劳一次性支付】以及【不在主要创作名单中署名】两项,因此判原告胜诉。”

    于是,为了省下几张a4纸的打印费,平克-佛洛依德乐队至少要为此付出至少上万倍的代价。

    赔偿的数额,以及克莱尔-托里以“共同创作人”身份应得的分成,双方均未公开,但外界普遍猜测,平克-佛洛依德乐队和emi至少各自掏出了上百万英镑。

    在乐队录到这一段的时候,安妮表示不想录那种“难听的声音”,迭戈提议随便找个声音不错的女性来录。

    罗杰恰好想起了前世曾看过的这个新闻,于是特意要求,让律师准备了一份条款多达数百条,堵死了一切可能存在的漏洞的合约,搞得迭戈找来的女配音员差点以为这是一场骗局。

    …………

    完成《月之暗面》的录制之后,乐队有一段短暂的休息时间。

    不过度假却是不太现实,从七月中旬开始,乐队就要开始配合mad唱片制订的宣传计划,到处赶通告,为《月之暗面》的发行做好铺垫。

    再加上专辑的后期制作,还需要和乐队保持沟通,以确保最后的成品符合乐队的预期。

    所以,即便是暂时闲了下来,罗杰也没有离开洛杉矶的打算,甚至连庄园都很少出,几乎一直宅在家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