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有时是为了削弱未来可能的竞争对手。

    甚至……仅仅只是出一口气。

    “你是说索尼那件事?”

    大卫-劳伦斯的语气依然平和,对身后的助手招了招手。

    助手立即打开公文包,挑出一个牛皮纸的档案袋,递到大卫-劳伦斯手中。

    大卫将档案袋推到西奥多面前,轻声道:“你把这个带回去,足够向你的老板交差了。”

    档案袋没有密封,西奥多却没有立即打开,而是看向大卫-劳伦斯,问道:“我可以打开看看吗?”

    “请便。”

    大卫-劳伦斯很清楚,若是不看到里边文件的内容,西奥多也不可能这么轻易地就回去。

    多嘴问这一句,是看在“劳伦斯”这个姓氏的面子上,摆出一个姿态罢了。

    西奥多打开牛皮纸袋,里边只有两页a4纸,都留有大卫-劳伦斯和米拉-劳伦斯的签名。

    是兄妹俩本人的签名,两人的字体很有特色,很难模仿,不需要去做笔迹鉴定,西奥多也能用肉眼看出来。

    这是一式两份的协议,一份股权转让协议。

    协议的内容也很简单,

    劳伦斯兄妹以一万美元的象征性价格,将自己从索尼集团收购来的【atv/索尼音乐版权管理公司】的股份,转让到两兄妹和乐队合资成立的皮包公司名下。

    和大多数股权转让协议一样,这份协议同样有着限制,不过限制的内容却很有趣。

    “协议生效的前提,是成功收购米迦勒-杰佛逊遗产中,【atv/索尼音乐版权管理公司】的另一半股份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