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他到来之前,这里已经有了自己的住客。

    留着鸡冠头的混混,他穿着皮夹克露出两条胳膊,肩膀上披着金属倒刺的朋克装饰。

    还有两个蜷缩在垃圾堆里,怀里抱着几瓶高档酒。

    三人明显就是这条巷子的主人,也是这座城市最底层的流浪汉。

    而那堆“垃圾”,全都是高档女士皮包,公文包,高档鞋等等……

    这群人的“业务范围”也不难猜测。

    抢劫不慎走到这片潮湿地狱中的金丝雀!

    “这小子是哪里来的?”

    鸡冠头的白种人走了两步来到李祖面前,瞪着一双牛眼俯视他。

    鼻子里喷出浓重的酒气。

    “潘,用你的拳头把这小子的门牙打飞!快,给他点麻烦!”远处立即传来起哄声。

    听着同伴们的起哄声,潘抬起了自己的手,准备抓向李祖的脑袋。

    啪~

    李祖更快一步抓住潘粗壮的手腕。

    那纤细的胳膊,与潘粗壮的手腕相比,就像是一根铁钉试图硬抗橡胶棍。

    可令人难以置信的一幕,终究还是发生了。

    “啊!!”